今日,中国经济网从交通部网站获悉,交通部、住建部两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国经济网注意到,在《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并按照新能源汽车发展有关政策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方面给予扶持。
两部委鼓励发展新能源车分时租赁 微型纯电动汽车前景广阔
日前,交通部、中宣部在内的10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特别强调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为什么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不被鼓励,而新能源共享汽车被明确提出鼓励发展呢?
据中国经济网了解,北京、上海等曾投放过共享电单车,但都因为存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都纷纷被叫停。而且专家也表示,电单车速度更快,无法估计和预料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不宜推行在人口密度大,交通拥挤的城市。
而对于新能源汽车,据中国经济网了解,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近两年发展速度和市场需求量大幅提升,政府部门在不断地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扶持力度,同时各厂商在新能源产品技术性能上也在不断成熟。具体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新能源车迎来了强劲增长,全年终端销量达到了412210辆,奠定了新能源汽车世界第一的市场地位。
基于新能源汽车本身的优势和特点,行业专家表示,随着石油资源和价格的上涨、政策的限制、环境给人体带来的影响,很多用户都愿意选择购买新能源汽车,所以微型纯电动汽车作为适合中国国情的代步工具具有广阔的市场和潜在用户。
据中国经济网了解,分时租赁俗称汽车共享,是以分钟或小时等为计价单位,利用移动互联网、全球定位等信息技术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自助式车辆预定、车辆取还、费用结算为主要方式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是传统小微型客车租赁在服务模式、技术、管理上的创新,改善了用户体验,为城市出行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有助于减少个人购车意愿,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私人小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趋势以及对道路和停车资源的占用。
两部委在《指导意见》指出鼓励新能源车辆进行分时租赁是对该市场前景的肯定。中国经济网记者还注意到,《指导意见》还明确提到了新能源汽车发展有关政策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方面给予扶持,可见今后相关部门还会出台相关政策来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租赁业务。
《指导意见》鼓励分时租赁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
据交通部介绍,我国现如今汽车租赁业务与发达国家相比,投放车辆数量、网络化运营都存在很大差距,并且大部分汽车租赁公司规模太小,投放量太低,不足以形成效应。所以两部委为了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商务活动、公务活动和旅游休闲等需求的交通服务方式。,推动移动互联网与小微型客车租赁的融合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出行需求,鼓励发展小微型客车租赁,将范围限定为小微型客车,增加了维护公共安全等内容。
《指导意见》中提到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出行需要,综合有关方面因素,制定小微型客车租赁发展规划,并纳入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加强小微型客车租赁与不同交通运输方式的换乘衔接,推进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等交通枢纽营业网点以及客流密集区停车站点建设。鼓励经营者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强日常经营管理,经营者应当完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指导意见》指出,要考虑分时租赁非集约化出行的特点,合理确定分时租赁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的定位,研究建立与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分时租赁经营者应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采用安全、合规的支付结算服务,确保用户押金和资金安全,鼓励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
各地将建立行业信用体系 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
小微型客车的租赁发展固然不错,但是还应及时的推动行业内大力度的监管,将不必要的损失和可能会发生的危险尽量规避掉。
交通部表示,各地通运输部门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沟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
《指导意见》中也提到,要进一步完善小微型客车租赁规章制度,制修订小微型客车租赁相关标准。明确小微型客车租赁合同格式文本主要内容,规范租赁合同管理。推动解决租赁车辆道路交通违法处置、租赁车辆诈骗等突出问题,形成统一、开放的租赁市场,为行业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同时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行业基本信息采集分析机制,全面及时准确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信用评价制度,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测评和用户满意度调查,并向社会发布测评和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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