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家政公司从线下向线上发展,通过互联网平台接单、派单、收费,为广大用户提供更便捷的家政服务。但由于经营不规范、恶性竞争等,引发不少劳动争议、合同违约等纠纷,影响行业健康发展。调研发现,互联网家政公司经营管理中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用中介合同代替劳动合同,规避用工主体责任。为降低运营成本,逃避法律责任,家政公司普遍不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而是采取与家政服务员、雇主签订三方《家政服务合同》的方式,将自己置身于中介地位,把义务落到家政服务员个人身上,若家政服务员在工作中发生人身损害事故或者因工作失误、过错造成雇主合法权益受损的,家政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而由家政服务员个人承担。二是以高薪入职诱售培训课程,收取高额培训费用。部分互联网家政公司通过招聘平台发布高薪入职广告,在求职者报名后,以入职需要行业证书为由诱导求职者与其签订《教育培训合同》,购买培训课程。而培训的课程并无实际内容,培训后取得的证书也未被国家职业技能认证中心认可,求职者即便顺利入职,取得的薪酬亦与广告宣传相差甚远。三是推行预付式消费恶意抢占市场,侵犯消费者权益。部分大型互联网家政公司为抢占市场份额,采取低价补贴的方式进行恶性竞争,以超低价格销售半年卡、年卡、三年卡等,鼓吹买得越多越划算,推行预付式消费,快速获取资金维持经营。长此以往,不合理的低利润难以支撑运营成本,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引发大量与家政服务员之间的欠薪及与消费者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如下:一是加强对互联网家政行业的指引。成立家政行业协会,制定适用全省或大部分地区的行业标准,指引行业规范发展,尝试制定、推广统一合同模板,明确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员和消费者三方的权利义务。二是加大对互联网家政服务行业的监管。相关政府部门加大监管,规范互联网家政服务企业经营模式,强化其社会管理责任,加强对企业非常规扩张、违规营销、虚假广告的监控和查处力度。三是探索建立网络平台预收费监管制度。设置网络平台的预收费上限,将预收费的上限额度与商家的资本信誉挂钩,并禁止超额收取预收费用,杜绝注册资本小、风险防范能力弱的互联网家政公司向消费者大量套取前期费用。衡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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