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确保新时代教育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指导推进今后5年教育改革发展的具体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以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时代主题,围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这一主线,聚焦教育发展的战略性问题、紧迫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统筹实施各类工程项目和行动计划,着力深化改革、激发活力,着力补齐短板、优化结构,更好发挥教育服务国计民生的作用,确保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教育目标任务,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2035年奋斗目标夯实基础。
(二)实施原则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从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现实出发,面向国家和教育现代化奋斗目标,统筹谋划,远近结合,分阶段实施,分步骤推进,一张蓝图绘到底。
聚焦重点,带动全局。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瞄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环节、影响全局的重点领域,整合资源,精准发力,通过点的突破带动整体发展。
问题导向,改革创新。聚焦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在更高起点、更宽领域进一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模式,以改革精神和创新办法化解矛盾、破解难题。
分区规划,分类推进。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东中西部和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推动形成以河北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海南自贸试验区和“一带一路”以及中西部地区(即“四点一线一面”)为战略重点的教育改革发展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经过5年努力,全面实现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目标,全面构建现代教育制度体系,教育总体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实现更高水平、更有质量的普及,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多样化可选择的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人民群众受教育机会进一步扩大,学习大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教育战线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以树人为核心,以立德为根本,发展素质教育,注重培养思想品德、基本素质、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课程教材建设全过程。建设好教育系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院),深入开展系统化、学理化、学科化研究阐释,搭建学术研究交流平台,推出一批高质量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系统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成果,充分挖掘哲学社会科学、理工农医等所有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着力提升教材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组织编写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并投入使用,基本覆盖哲学社会科学专业核心课程,集中力量重点打造一批体现中国特色、原创性强的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编好用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核心课程教材。指导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建设。用好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和历史统编教材,统一编写高中阶段思想政治、语文和历史教材,修订用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统编教材,实现德育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课程目标连贯一致、学习要求循序渐进,呈现方式符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学习特点。
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师范生培养和教师培训必修课程,引导广大教师深刻理解掌握科学体系和丰富内涵,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教材体系、教学体系有效转化为学生的知识体系、价值体系。在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广泛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实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专项工作。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万个“名师示范课堂”。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微电影、公开课等系列主题活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引领学生。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组织开展优秀辅导员理论讲师团、大学生骨干理论宣讲团“线上巡礼、线下巡讲”活动,支持办好学生理论社团,深入开展“习近平教育重要论述学悟行”等系列活动,征集展示大学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优秀案例。
2.增强中小学德育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将德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从中小学生身心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改进德育方式方法,注重循序渐进、因材施教、潜移默化,开展喜闻乐见、入脑入心的德育活动,引导住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有责任心、有正义感、注重社会公德、有奉献精神的人。强化中小学生基本礼仪、基本规则、基本要求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化“中国梦”、“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和各学科的德育功能。推进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形成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因地制宜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全面开展升国旗唱国歌等主题教育,尊敬国旗国徽,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十八岁成人仪式”以及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大国工匠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德育活动,引导学生向英雄模范人物学习,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加强网络环境下德育工作。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思想品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制定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估标准。
3.提升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将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于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当中,深入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继续打好提高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水平攻坚战,落实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创新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发布各门思想政治课程教学指南和示范课件,实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建设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网络集体备课平台。成立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和区域性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统筹推动“易班”、中国大学生在线、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全国共建共享,构建校园网络新媒体传播平台。建立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研究基地,加强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教材体系等研究,提升教材编写水平。分类加强专兼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配优建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高等学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择优资助计划和骨干教师国外高级访问学者资助项目,建设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工作室,培养一批教学示范团队、教学科研骨干和青年学术带头人。
4.大力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
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把体质健康和运动技能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要指标,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和场地场馆、器材配备,教会学生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和1-2项专项运动技能,推进体育教学改革,广泛开展课余体育锻炼,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完善校园竞赛体系,支持学生参加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支持优秀体育特长生参加体育业余训练。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到2022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到4万所。积极推进校园冰雪运动的普及发展。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制订学校美育工作基本标准,补齐师资、场馆短板。建设5000所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100个传承基地,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艺术展演活动和戏曲进校园。实施高等学校原创文化经典推广行动计划,支持师生原创歌剧、舞蹈、音乐、影视等文艺精品。
加强劳动和实践育人。构建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相融合、家庭和社会相衔接的综合劳动、实践育人机制。制定各学段劳动教育大纲,丰富新的环境条件下劳动育人途径和方式,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园绿化美化、种养植等校内劳动和农业、工业、商业、服务业体验等校外劳动,以及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劳动意识和劳动技能,形成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品德和吃苦耐劳精神,树立依靠辛勤劳动创造美好未来的观念,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开好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发挥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营地作用,广泛开展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活动,加强高等学校社会实践、志愿公益和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将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造就更好适应和引领创新发展的各类人才。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协同育人机制。深入推进文明校园构建。充分发挥国防教育的综合育人功能,丰富学校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内容,提升青少年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
(二)推进基础教育巩固提高
强化义务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巩固提高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程度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1.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动各地按照乡村振兴和城镇化规划前瞻规划布局城镇学校建设,保障学校建设用地,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严格学校建设标准,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增强容纳能力,解决好城镇大班额问题。统筹县域内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协调发展,合理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办学规模。全面落实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强化分类施测,重视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逐县(市、区)逐校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完善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开展城乡对口帮扶和一体化办学,通过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多方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巩固治理“择校热”成果。建立完善控辍保学监测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修订完善义务教育课程,制定并实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完善国家和地方各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建立健全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反馈改进机制。继续开展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监测复查和优质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2022年所有县(市、区)全面实现基本均衡发展,优质均衡发展占比达到20%。
2.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实施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坚持公办民办并举,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大力发展公办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支持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等公共服务设施改扩建为公办园,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街道、村集体举办幼儿园。国有企业要继续办好因特殊原因确需保留的公办园。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按照完善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建立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健全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管理队伍,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与业务指导,完善年检及备案公示制度,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行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动态监管。规范发展民办幼儿园,稳步实施分类管理改革,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
3.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
全面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推动地方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扩大教育资源。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保障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职业教育比例较低的地区要重点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继续支持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修订完善普通高中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和装备配备标准。组织开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
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制定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指导意见。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分步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开展学业水平考试命题评估。组织开展新修订教材教师全员培训。建设普通高中优质在线选修课程。支持基于核心素养的教学实践探索,完善教学组织管理,有序推进选课走班。
4.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健全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服务体系,建立工作台账,创新关爱与教育形式,加强心理辅导、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强化家长的法定责任。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寄宿需求。推动各地落实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办好特殊教育。组织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以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重点扩大特殊教育资源,在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立特教资源教室。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加大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推行力度。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注重残疾学生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5.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坚持依法规范、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和不合理的课内负担。坚决查处中小学不遵守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推进基础教育综合评价改革,推动中高考命题从考知识向考能力转变。科学合理确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和作业量。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健全课程建设和管理反馈机制。注重学生内在潜质的开发和启蒙,保护好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促进学习兴趣和能力的养成、向上向善人格的培育、良好习惯的形成、健康体魄的塑造。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学生共同参与的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体系,建立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加强视力健康教育,改善学校采光和照明等视觉环境,合理安排课程与活动,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定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监测。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明确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依规审批登记,规范培训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成绩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到2022年形成更为完善的课外负担监测和治理长效机制。支持中小学校普遍开展课后服务工作,采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经费,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
(三)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推动职业教育办学格局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转变,发展方式由注重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办学模式由参照普通教育向产教深度融合的类型教育转变,到2022年,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更加协调,职业教育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办学特色更加鲜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1.构建产业人才培养培训新体系
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优化布局、改善条件,到2022年实现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建好一批县域职教中心,实施好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启动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50所高水平高职院校、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建成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技术技能创新平台。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引导一大批普通本科学校向应用型转变。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广泛开展职业培训。
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优先发展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专业,加快培养学前教育、护理等领域服务业人才。加强职业教育教材建设,联合20个重点行业,遴选200个左右重点专业,建设1000门左右职业教育在线开放精品课程,推出1万种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国家规划教材,倡导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信息化资源。加强基础知识、职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育,注重拓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多种能力,掌握多种技能,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2.健全产教融合的办学体制机制
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优化专业结构设置,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升行业举办和指导职业教育的能力。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各级政府可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对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按规定给予支持,并将办学情況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到2022年,培育1万家左右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初步建成30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以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为抓手,推动有较强代表性和改革意愿的职业院校(职教集团)和企业深化校企合作。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探索建立健全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依法依规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
3.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制度标准
完善学校设置、专业教学、教师队伍、学生实习、经费投入、信息化建设等系列制度和标准。修订完善国家教学标准,推进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实施。普遍实行1+X证书制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广泛开展职业培训,鼓励社会成员、在校生取得多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健全质量保障和评价体系,完善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推进规范管理。
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制定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组织实施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产教融合工程等。健全职业院校奖助学金制度。支持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
建立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其他成员单位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职业教育工作。组建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机构,推进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工作。
(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以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为核心,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完善标准体系,全面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的能力水平。
1.加快“双一流”建设
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推动建设高等学校全面落实建设方案。以人才培养、创新能力和服务贡献为核心要素,坚持定性和定量、主观和客观、学校自评和第三方评价相结合,国内与国际评价兼顾、学科建设与整体建设并行,研究建立中国特色“双一流”建设的综合评价体系。加强目标引导、过程指导、任务督导和动态支持,形成完善的“双一流”建设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建设高等学校间通过学科联盟、区域联盟等形式推进校际协同建设。到2022年,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
2.建设一流本科教育
坚持“以本为本”,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改革教学理念、内容、方法、评价和课程设置等,推进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跨学校交叉培养。强化通识知识,加强基础学科,使学生博学与精专统一、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兼备、知识积累和创造性思维贯通。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加强新工科建设,加强文科、医学、农林教育创新发展,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施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建设1万个国家级和1万个省级一流专业点,引领支撑高水平本科教育。推动“双一流”高等学校率先建成一批一流本科专业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加快建设一流特色专业。开展本科专业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三级认证。深化科教融合,强化科研育人,推动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将最新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创新训练中心、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完善实训教学体系,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燎原计划,支持高等学校“双创”示范基地和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建设。实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围绕激发学生兴趣和潜能深化教学改革,加强依法依规、宽严相济、科学管用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着力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制定高等学校分类设置的有关政策,促进学校找准定位、发挥优势、特色发展。健全高等教育人才分类培养体系,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实施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建设项目,持续推进地方高等学校转型发展,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一批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深化本科专业供给侧改革,推动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完善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推动高等学校形成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人才培养新要求,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主动布局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量子通信、网络安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儿科、学前教育、养老护理等民生急需相关学科专业。加强医教协同的医学人才培养。组织实施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向事关国家战略安全的重点领域、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创新团队、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学科专业、校企协同育人和科教融合发展的高等学校倾斜。
3.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
完善产教融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建立职业导向的课程体系,依托行业企业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完善医教协同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机制,建立规范、统一的毕业后教育制度。完善科教融合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索基于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高水平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培养研究生,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并完善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加快发展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教育和专业学位授权点。探索学科设置管理新机制。继续实施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推动存量结构调整。健全以导师为第一责任人的责权机制,提升指导能力。实施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加强紧缺高端复合人才培养,集中高水平大学的最优质研究生教育资源,围绕国家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领域,设置博士人才专项培关项目,打破学科璧垒,组织师资力量,优化培养方案,探索跨学科培养模式和评价模式,建立复合型人才培养新机制。
4.完善高等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测评价体系
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开展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监测评估。实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建设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继续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院校评估,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和认证工作、研究生专业学位水平和一级学科水平评估,对有关学科和专业的评估增加相应行业管理部门参与度。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建设,实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建立健全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反馈改进机制。推动高等学校完善校内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一批示范校。
5.提升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与创新服务能力
实施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加强与国家科技计划中基础研究相关部署的相互衔接,瞄准世界科技前沿,与科研院所、企业深化合作,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协同攻关。建设一批前沿科学中心,面向世界集聚一流人才团队,率先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支持高等学校汇聚资源,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争取牵头或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具有大型复杂科学研究装置、系统或极限研究手段的重大条件平台。培育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探索高等学校重大创新活动组织的新模式。积极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争取新建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台站等国家级创新基地,完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布局和管理。加强数学、物理等基础学科建设,推进教育学科基础研究发展。加强对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的长期稳定支持,统筹基本科研业务费等各类经费,为科研人员选择基础性强、周期长、风险大、产出不确定的研究方向提供保障。
实施高等学校科技服务支撑国家战略行动计划。聚焦国家、区域重大需求和战略部署,统筹推进协同创新。实施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推动核心关键技术创新。制订并实施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军民融合规划,完善组织保障体系,探索省部联动推进模式,开展高等学校军民融合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发挥高等学校学科集群优势,构建一批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的创新要素集聚区,有力支撑北京、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积极参与粤港澳国际创新中心和其他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完善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加快高等学校应用研究及成果转化。
继续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研究制定新时代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战略行动计划。引导支持高等学校学者深入我国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总结提炼新观点新理论,造就一批扎根中国大地、有深厚学术造诣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领军人物。加强高等学校智库建设整体规划和科学布局,做好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和培育工作。新增一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支持有条件的重点研究基地向智库转型,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为国家重大决策咨政建言。
(五)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坚持严格制度规定和日常教育督导相结合,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无死角。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突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在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中常态化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在全国遴选建设一批师德教育基地。健全教师荣誉表彰奖励体系,大力选树、广泛宣传师德典型,实施“中国好老师”行动,做好全国高等学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组织创作一批展现教师时代风貌的影视作品和文学作品,发挥典型引领和精神感召作用。
制定实施全国教师职业行为准则、高等学校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指导意见,修订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推动各地各校制定实施细则或办法,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研究制定大中小学师德考核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师德失范行为监测报告机制,建立曝光平台和定期通报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和违反师德行为联合惩戒制度。
2.提高教师教育质量
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研究制定师范院校建设标准,重点建设一批师范教育基地。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适时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开展教师教育。支持建设教师教育改革试验区。完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改革招生制度,鼓励部分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院校的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或采取入校后二次选拔方式。创新培养方式,灵活采取公费培养或到岗退费等方式,吸引优秀青年踊跃报考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分类推进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中职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完善教师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
提高培养层次,强化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大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办好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若干所幼儿师范学院,积极推动初中起点五年制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实施国培计划。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建立完善区县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引导一批高水平工科学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10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分专业建设360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落实全员轮训制度,实行5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企业实践制度。出台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推动高等学校建设教师发展中心,大力培养高素质创新型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实施好国家“千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培养引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战略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加大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对中西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中西部高等学校引进高水平教师。支持高等学校高端智库汇聚培养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名师。
3.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
创新编制管理。推动地方盘活事业编制存量,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向教师队伍倾斜。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实行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积极探索实行高等学校人员总量管理。严格资格准入,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开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修订工作,探索建立育考结合的教师资格制度。研制符合基层实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资格标准,探索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对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引进。支持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自主聘任兼职教师。严把高等学校教师选聘入口关,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配合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改革,健全外籍教师资格认证、培训考核制度。推动各地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加快入编、同工同酬。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绩效工资分配给予倾斜。
修订高等学校、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适当提高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分类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出台中职学校教师、高等学校教师等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牵头制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政策,教育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加快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双师型”教师要充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加大对高等学校教学业绩突出教师的奖励力度,将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在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中把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作为同等重要依据。
4.保障教师工资待遇
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分配办法和内部分配办法,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纳入绩效工资分配。健全符合高等学校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完善高等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式,高等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
5.补强薄弱地区教师短板
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编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鼓励各地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级贫困县为重点,采取定向培养、定期服务等方式,为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培养一专多能的教师。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并逐步扩大规模。实施银龄讲学计划,招募支持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到2020年招募1000人。实施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优化乡村青年教师发展环境。
(六)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教育的革命性影响,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打造教育信息化升级版,探索“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着力构建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教育服务供给方式以及教育治理新模式。
1.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支持学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逐步实现信息化教与学应用师生全覆盖。加快推动教学与学习行为的数字化记录和分析,构建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课内课外各学科互相融通的学习新生态,以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教育质量提升。开展百区千校万课引领行动,推广一批信息化融合创新的典型区域、标杆学校、示范课例。开展信息素养全面提升行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提升信息技术课程质量。制定中小学信息化设备配备标准,健全与信息技术发展相适应的学习内容更新机制,提升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应用水平。
2.创新信息时代教育治理新模式
开展大数据支撑下的教育治理能力优化行动,推动以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服务教育教学全过程。建设管理决策、监测评价等各类教育管理服务的信息化平台,提升中小学生学籍数据服务水平,加快学生学习成长记录的大数据采集与应用,推进学习数据与网络学习空间、综合素质评价等平台或系统有机衔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实现数字资源、优秀师资、教育数据以及信息的安全有效共享,推动教育服务供给模式升级和教育治理水平提升。
3.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
按照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要求,设立10个以上“智慧教育示范区”,开展智慧教育探索与实践,推动新技术支持下的教育模式变革和生态重构。鼓励发展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智能化学习环境,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建设,加快建设在线智能教室、智能实验室、虚拟工厂(医院)等智能学习空间。实施人工智能助推教师能力建设行动,推动教师主动适应新技术挑战,探索基于人工智能的教学新模式,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
4.构建“互联网+教育”支撑服务平台
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在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数字校园和智慧学校在提速降费、网络建设方面予以倾斜,推进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普及推广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完善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优化资源共享、教学支持等“平台+教育”服务模式,融合众筹众创,推动多方参与开发优质教育数字资源。开展数字资源服务普及行动,加快优质资源共享,到2022年基本建成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体系。建设多元协同、内容丰富、应用广泛、服务及时的高等教育云平台,建设1万门国家级和1万门省级一流线上线下精品课程,推出3000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动优质课程资源开放共享。研究制定在线开放课程国家标准,为世界“慕课”标准制定提供中国方案。
(七)实施中西部教育振兴发展计划
以中西部农村和贫困地区为重点,坚持一省一策,补短板、兜底线,全面提升中西部教育发展水平,到2022年中西部教育发展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1.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稳步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义务教育综合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控辍保学责任,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避免因厌学、贫困、上学不便而辍学。完善精准资助体系,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逐步提高国家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和学校食堂供餐比例,鼓励地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支持贫困地区加快推进“幼有所育”,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深入开展院校合作、中职招生兜底和劳务协作,为就读职业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开辟招生绿色通道。推动各地落实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和国家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拓宽贫困家庭学生纵向流动通道。
推进“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新增脱贫攻坚资金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项目主要布局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面向深度贫困地区。开展网络扶智工程攻坚行动,实施网络条件下的精准扶智,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贫困地区的共享应用。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行动,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力度。
2.补齐中西部教育发展短板
加快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教学和生活设施。充分利用同步课堂、公开课等方式推广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秀教师带普通教师的模式,提高教学点、薄弱校教学质量。
支持中西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发展,合理发展小学附设幼儿园,推进乡镇中心园建设,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支持村集体利用公共资源建设幼儿园,人口集中的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在学前教育师资不足地区,采取派驻公办教师、开展教研指导、志愿者服务、实时互动课堂等方式提高保教质量。
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支持中西部教育资源短缺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提高教育基础薄弱地区特别是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较低地区的普及水平。支持中西部地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助推中西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
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建立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科学规划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水平。优化民族地区高等学校、民族院校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重点提高工、农、医等学科专业比例。推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招生改革。支持边疆省区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内地高等学校毕业生、骨干教师到农村中小学特别是边境学校任教支教。继续实施好教育援藏援疆援青工作,进一步完善“组团式”教育援藏工作机制。
3.提升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水平
继续实施中西部高等学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中西部高等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东部高等学校对口支援西部高等学校计划,重点支持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综合性大学,以及学科优势特色突出,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的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继续深化省部共建工作,重点向中西部倾斜。
“部省合建”支持中西部地区14所高等学校发展。深化部省(自治区、兵团)合建改革举措,接照“一校一策”的原则,制定实施合建工作方案,整体提升合建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带动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在学校隶属关系和管理体制不变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对合建高等学校支持力度不减、渠道不变,中央财政通过中央支持地方高等学校改革发展资金等渠道予以支持。支持每所合建高等学校重点建设2-3个优势特色学科群,显著提升服务区域重点产业发展的能力。建立常态化的对口支援和交流合作机制,实现合建高等学校与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合作交流全覆盖。加大合建高等学校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力度。
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教育行动
制定进一步办好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意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推动一批县(区)在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发挥示范作用。推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高等农林教育改革,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加强涉农学科专业建设,推进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农村实用人才职业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快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推进涉农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鼓励和支持乡村学校挖掘利用乡土文化资源,推动学校融入乡村振兴发展。依托农村学校,继续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提升农村学生综合素质。
(八)推进教育现代化区域创新试验
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完善部省教育战略合作制度,优化区域教育政策支持体系,以河北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海南自贸试验区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先行先试,探索新时代区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模式,推动形成区域教育发展新格局。
1.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发展河北雄安新区教育
编制实施河北雄安新区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建设成为科教之城、创新之城,推动京津冀教育协调发展。优先发展高质量基础教育,引入北京、天津优质教育资源,采取中小学校结对帮扶、委托管理等方式快速提升河北雄安新区现有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提供高水平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配套。对接河北雄安新区产业发展和京津冀产业布局调整需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以新机制新模式建设雄安大学,汇集一流大学和学科专业,联合相关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行业部门,布局建设人工智能演示验证大型系列研究设施和实验平台、新一代超级计算中心、新一代通信和智联网研究中心、智能电力和新能源技术演示验证研究中心、中文与多种语言转换和科技信息自动翻译中心、材料科学与工程开放式大型联合实验室、食品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中西医结合及生命科学研究与诊疗中心等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平台,布局建设“一带一路”人文交流合作基地、职业教育示范基地和高水平教师教育培训基地,以此为基础逐步构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雄安大学系统。
2.深化粤港澳高等教育合作交流
构建联系紧密、沟通高效、协调有力的教育合作机制,促进教育资源特别是高等教育相关的人才、科技、信息等要素在粤港澳大湾区高效流动。支持粤港澳高等学校合作办学,联合共建优势学科、实验室和研究中心。支持大湾区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面向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需求,引进世界知名大学和特色学院,建设世界一流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集群。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为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提供支撑。充分发挥粤港澳高等学校联盟作用,推动粤港澳高水平大学优势互补,鼓励三地高等学校探索开展相互承认特定课程学分、实施更灵活的交换生安排、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支持高等学校牵头或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交叉研究平台建设,加快发展前沿学科,集成优势科研资源,构建高水平的协同创新平台。支持港澳高等学校更多参与国家级科研平台建设。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合作。
3.构建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新格局
支持长三角地区进一步拓展教育协作深度广度,在管理体制、办学体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率先探索,进一步加大区域内教育资源相互开放的力度,搭建各级各类教育协作发展与创新平台,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和有序流动。支持高等学校积极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深化产学研合作,探索建立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实验室和创新中心,加快区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和支持长三角地区提升区域教育国际化水平,吸引更多的世界一流专家、学者和团队来长三角地区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支持长三角三省一市完善教育发展会商机制。推动长三角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辐射和共享范围,促进引领带动长江经济带教育联动发展。
4.促进海南教育创新发展
依托海南自贸试验区打造新时代教育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创新教育举办模式,引导社会力量设立公益性基金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探索设立股份制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支持海南高等学校深化与境内外高等学校在特色学科专业建设方面的交流合作。鼓励海南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探索建立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省联合审批机制。鼓励境内外一流高等学校联合在海南设立研究院所、重点实验室、研发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开展高水平科研合作,协同培养人才。聚集全球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一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为外籍人员子女提供国际化教育。支持各种类型在线教育机构、教育服务中介机构、教育评价评估机构在海南设立总部、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面向全球提供教育服务。支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系学校国际中心建设和运行。
(九)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
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大力加强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全面深化中外人文交流,增强教育国际影响力,全面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1.加快培养高层次国际化人才
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为重点,建立一批有影响力的国别区域研究基地,加强非通用语种人才、国别区域研究人才和国际化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推动高等学校以“一带一路”为重点开设第二、第三公共外语。加强与世界一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加大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高端特色留学合作力度,培养高水平拔尖创新人才。实施海外留学安全工程,加强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引导,完善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励资助政策。完善留学生回国创业就业政策,加强海外人才引进和科研成果转化,发挥“春晖计划”辐射效应。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建设一批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完善中外合作办学准入和退出机制。
2.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教育合作
全面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教育交流合作,建设“一带一路”教育资源信息服务综合平台。鼓励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走出去,共建一批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与合作、人文交流等基地。完善来华留学政策法规,建立来华留学质量保障体系,打造“留学中国”品牌,提高生源质量,优化学生结构,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面向来华留学生开设多语种授课课程。实施来华留学高端人才项目,发挥丝绸之路奖学金等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引领作用。与世界更多国家和地区签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提高我国学历学位全球认可度。建立国际科教合作交流平台。实施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服务“一带一路”倡议行动计划。
创建“一带一路”政府间教育合作组织,积极创新方式,借助国际组织平台向世界推介中国教育理念和经验,稳步推进涉“一带一路”申遗工作。深化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合作,加强与其他重要国际组织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相关国际组织智力和平台优势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推进与国际组织及专业机构的教育交流合作。坚持“援助于人、惠及于人”原则,积极开展国际教育援助。培养、选拔、输送国际组织人才,支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3.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人文交流
充分发挥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示范带动作用,加强与重点国家、重点区域人文交流,促进中外民心相通和文明互鉴。加强中外人文交流,打造一批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影响的人文交流品牌,大力支持中外民间交流,扩大足球、冰雪运动等青少年体育交流,推动建设一批“鲁班工坊”,强化中外智库交流。推动人文交流理念传播,加强国际理解教育,提升师生人文交流能力。加强中外体育艺术等人文交流,向世界展示中国体育、艺术教育成果,引进国外优秀体育艺术项目。优化孔子学院区域分布,加强孔子学院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加大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力度,支持海外华文教育,为华侨等国外汉语学习者提供支持,加强汉语考试标准化建设,实施汉语国际推广名师计划,促进汉语国际学习和使用。
(十)深化重点领域教育综合改革
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创新办学体制,完善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健全教育管理体制,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改革,及时将改革创新经验上升为制度和政策,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制度支撑。
1.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坚定高考改革方向,坚持稳中求进、综合施策、协同推进,稳步增加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指导相关省份因地制宜制定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完善政策措施,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高校考试招生评价体系。深化考试内容改革,更好地引导和发展素质教育。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记录方式,确保规范、客观、公正。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研究探索利用新技术手段改进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方法。加强高等学校招生培养沟通衔接,科学制定选考科目要求,加快形成考试招生与人才培养的有效联动机制。稳步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多措并举,适度增加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本科招生规模。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深化高考加分改革,进一步严格规范加分项目及分值,严格加分条件和认定程序。
进一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考试,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考查。完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和直接攻博等选拔机制,支撑国家重大专项或急需发展领域的高端人才培养。建立基础学科硕博连读人才培养机制。
2.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
全面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指导推动各省(区、市)出台配套文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教育,加强引导、监督、管理和服务,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制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按照自主选择、科学分类、平稳过渡的原则,全面实现现有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严格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行为。制定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诚信办学的有关措施。支持民办高等学校发展,规范办学行为,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建立民办学校办学评价指标体系,健全规范有序的民办学校退出机制,探索基金会办学模式改革,完善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规范举办者变更行为。积极支持教育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3.加快构建终身学习制度体系
建立国务院统筹、相关部门和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终身学习推进工作机制,加强终身学习法律法规建设。搭建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衔接多种学习成果的全民终身学习立交桥。研究制订国家资历框架,制定分行业领域的学习成果认证标准及科学规范的工作程序,积极推进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为各类学习者建立终身学习账户,搭建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的服务,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完善高等继续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实施开放大学体系创新发展行动,推动开放大学信息化水平整体提升。引导职业院校广泛面向企业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建设一批继续教育基地。建设一批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优质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加快发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健全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办学和服务网络,开展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和老年大学示范校建设。深入推动乡村、社区、家庭、社团、企业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和学习型城市建设。
4.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
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扭转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功利化倾向,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落实和扩大高等学校在学科专业设置、编制及岗位管理、进人用人、教师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大幅减少对学校的各类检查、评估、评价,列出清单,逐一清理,加强对办学方向、标准、质量的规范引导,为学校潜心治校办学创造良好环境。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行政执法、督导、巡视,完善信用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切实提高教育领域政务服务水平。
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学校法人制度,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特点,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学校办学活力和自我监管能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落实学校章程,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促进和规范理事会建设。推动职业院校依法制定章程,建立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积极推进高等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修订《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研究制订高等学校党委工作规定,指导高等学校完善校、院(系)两级议事决策规则。研究制订高等学校党建工作标准,健全测评体系。加强对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完善年度考核,强化重点考核。加强高等学校院(系)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加强学校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实施高等学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开展新时代高等学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实施高等学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做好在高校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开展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开展全国高等学校基层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组织举办高等学校师生党支部书记网络示范培训,推选宣传高等学校基层党支部书记年度人物。优化加强党建带团建机制,将团建纳入党建工作考核。
着力提升中小学校、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等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质量。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和加强中小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抓好中小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开展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督查,推动各地理顺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开展中小学、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和网络培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加快完善教育法律制度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法起草和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条例修订工作,推进学校安全等行政法规起草,启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终身学习法、学校法立法研究工作,根据实践需要修订或制订相应的部门规章。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教育依法决策机制,对涉及教育改革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和机构建设,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市县一体化执法,推动全国教育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学校法制工作,切实提高基层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建设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开展依法治教实践区建设,完善依法治校考核评价体系。
(三)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
健全财政教育投入机制。合理划分教育领域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财政教育转移支付制度。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妥善处理转变预算安排方式与优先发展教育的关系,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到2020年,各地要制定落实区域内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拨款水平。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中社会投入所占比重。完善社会捐赠收入财政配比政策,按规定落实公益性捐赠财税优惠政策,吸引社会捐赠。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地方政府合理确定学费(保育保教费)、住宿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始终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支持贫困县、民族自治县等改善教育设施。完善高等学校预算拨款制度,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建设一流本科教育,推动部分地方本科高等学校转型发展,支持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建设。建立适应提高教育质量的教育投入机制,优先保障提高教师待遇,加大教育教学改革经费投入力度。建立覆盖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管好用好教育经费。
(四)加强教育督导评估
制定新时代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完善督导体制机制,促进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加强督导评估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督学准入制度,赋予教育督导评估队伍执法权。健全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发布、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和整改复查制度,推动公开监督和行政问责。健全地方政府优先发展教育执行情况评价机制,开展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年度评价,指导各地开展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年度评价,确保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层层压实各级政府教育职责。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强化监测结果应用。推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建立兼职责任督学工作补助制度。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促进幼儿园规范管理、健康发展。建立中小学校管理评价制度,完善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创建一批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验区,推动建设一批中小学素质教育质量保障示范校。将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教材选用使用纳入督导内容。强化校园和校车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欺凌防治科学化水平。创新职业教育监管方式,加强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加强高等教育督导评估,完善合格评估,建立合格评估督导复查制度,兜住高等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底线。改进审核评估,强化高等学校质量保障主体意识。推进专业评估,促进高等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开展高等学校师德师风、课堂教学纪律、校风学风以及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开展中西部教育发展督导评估监测,确保加快中西部地区教育发展总体目标如期实现。有效发挥教育督导“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职能,保障教育事业优先优质发展,建设一批教育强市、教育强县。健全教育专项督导制度,有效推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强化优先发展教育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重大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地区落实方案。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和职能分工,主动履职尽责,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各项工作进度安排、时间节点,建立健全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确保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国务院教育督导部门定期组织督导评估,开展重点工作督查绩效评价,跟踪监测分析工作进展,压实落实责任。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区、各学校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凝聚全社会共同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共识,为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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