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T+0申赎,只要在工作日15:00前赎回,当天钱就能到账。现在工作日交易时间内买入或普通赎回,都需下个工作日才可计息或到账。”多位读者反映,自己购买的理财产品赎回规则发生了调整。今年,《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新规”)正式执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申赎规则由“T+0”调整为“T+1”,新规下,还有哪些变化?对投资者有哪些影响?购买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还需要注意什么?《金融时报》记者邀请到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为大家答疑解惑。
问
现金管理类产品是啥?有哪些特点?《金融时报》记者:根据现金管理类新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指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个交易日可办理产品份额认购、赎回的商业银行或者理财公司理财产品。之所以叫“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是因为这类产品主要为了提供“现金管理”“闲钱理财”服务,具有风险可控、申赎灵活、收益相对平稳等特点,一般可以作为“活期储蓄”的替代,同时整体而言,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收益预期水平通常高于普通活期存款。
问
申赎规则由“T+0”变为“T+1”,怎么理解?是否当天购买当天无法享有收益了?《金融时报》记者:“T日”为申赎日,在申赎日交易时间内的买入申请将在“T+1”申赎日进行份额确认并享有收益。意为当天(工作日)购买,下个工作日才能确认份额并享有收益,如果周五交易时间内进行申赎操作,则要下周一工作日才能开始计息或者赎回到账。
问
为何要进行调整?董希淼:对申赎规则进行调整是必要和及时的,有助于降低系统性风险隐患。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主要依靠新申购资金以及变现持有资产两种方式补充流动性。其底层资产的申赎时效普遍为“T+1”,而此前产品的“T+0”快速赎回机制,本质上属于为客户垫付资金实现快速赎回。一旦金融市场出现波动或理财产品出现负面影响时,大规模赎回将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
问
为何现在部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依旧显示可以实时到账?《金融时报》记者:部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支持快速赎回功能,即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当日能取得赎回金额。但根据现金管理类新规,单个投资者在单个销售渠道持有的单只产品,单个自然日的赎回金额设定不高于1万元的上限。一般可实时到账。如果产品不支持快速赎回,这1万元资金将在申请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被确认并到账。
问
部分银行推出了“快赎组合”理财产品。什么是“快赎组合”?有何特点?是否有风险?董希淼:“快赎组合”看似是一款理财产品,实则是由多款底层产品组合而成的,组合中既有银行理财产品也有货币基金产品,组合中的每款底层产品,日最高快赎额均可达1万元,因此,组合的快赎上限根据其底层产品数量而定,不分组合快赎额度最高可达150万元。现金理财新规实行以后,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快赎额度不能超过1万元,而这类组合兼顾收益性和流动性,有效满足了部分投资者的需求。从合规层面来看,现有规定主要针对单个产品,没有针对产品组合,因此它没有违规。但在极端市场情景下,如市场情绪大幅波动或遇到投资者集中赎回,如果投资者购买同一家银行理财公司或基金公司的产品规模较大,不排除会有流动性风险。
问
现金管理类产品保留了摊余成本法估值,什么是“摊余成本法估值”?有何特点?《金融时报》记者:摊余成本法估值,基于资产或负债的实际成本,通过摊余计算的方式来确定其当前价值。简单来说就是用买入价格来进行估值,并考虑到未来的息票收益,将累计收益平均分摊到每一天。董希淼:摊余成本法既有优点也有缺点,其优点是净值回撤较小,收益更加平稳;缺点是难以将底层资产的风险变化及时传递给投资者,不利于投资者投资理念进步以及理财产品刚兑预期的打破。但资管新规并未禁止摊余成本法,在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摊余成本法无可厚非。
问
对投资者来说,投资现金管理类产品还有哪些要点值得关注?董希淼:首先,要注意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仍然是理财产品,尽管风险相对较低、较为稳健,但在极端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出现亏损,对于这一点要有充分的认识,它不是存款,不能保本。第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可以作为流动性管理的工具来使用,因为它期限灵活,赎回机制也较灵活。但是要注意:赎回仍然有要求,投资者要事先了解购买产品的赎回要求。第三,购买“快赎组合”产品的确比较方便,但极端情景下也可能存在一些流动性风险隐患,投资者需要知悉。总之,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要从自己的投资能力、投资经验以及对流动性的需求出发,做好资产配置,在资产配置里适当配置一些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是比较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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