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榆树市司法局组织吉林省强制隔离戒毒所社会化延伸工作负责人沐占伟、心理矫治中心主任都亮,深入华昌司法所对辖区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教育和心理测评。为部分存在心理问题的社区矫正对象做了心理疏导,收到良好效果。在集中警示教育环节,两位警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有关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的禁止性条款以及请假外出和居住地变更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明确阐释。要求:社矫对象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守住法律底线,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如遇紧急情况或重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向司法所报告,履行相关法定义务。会上,榆树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对社区矫正对象“日悔一过、日学一法、日行一善”实践活动进行了动员讲话,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直以来,榆树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社矫对象心理健康教育,坚持宽严相济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矫正模式,从根源上促进社矫对象更好地融入和回归社会,社区矫正工作质量逐步提高。
一、奏响入矫前奏
把好入矫第一道关口,筑牢社区矫正第一道防线。组织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现场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警示教育案例,警醒其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管理。充分运用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指导中心专业人才资源,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评估。对他们的法治意识、社会道德认知等意识层面进行评估,建立一人一册心理健康档案,提供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一季度,建立新入矫对象心理健康档案115份。
二、唱好管控高音
针对社矫对象的管理,在强化遵纪守法意识、转化思想、解开心结、纠正不良行为等方面下功夫,摸清矫正对象的心理“病灶”,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帮助其树立生活信心。适时对在册社矫对象开展一对一心理咨询与疏导工作,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勇于面对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整存在的不合理认知,做好情绪识别和自我调节。对矫正对象克服心理障碍,增强适应能力,顺利回归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举办诗歌朗诵等特色教育活动等,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纪,崇德向善。2023年以来,为社矫对象提供心理咨询服务257人次,教育培训16次,普法宣传5场次。
三、收好解矫尾声
上好矫正“最后一课”。对解矫前一个月的社矫对象开展心理测评和风险评估,为解矫后的安置帮教提供参考依据。通过解矫谈话,为处于待业的解矫对象提供就业指导。依法组织社矫对象解矫宣告仪式,社矫对象通过分享矫正收获及对未来的憧憬,总结自己在矫心路历程。4月份即将解矫的张某自述分享:当初因一时糊涂犯了盗窃罪,觉得愧对体弱多病的单身母亲,有很重的思想包袱和抑郁情绪。他在交流分享后感慨道“以后我一定踏踏实实做人,再也不想歪门邪道了”。
榆树市司法局将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秉持教育为主、监管为辅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执行政策,创新社矫对象教育帮扶方式,推广“日悔一过、日学一法、日行一善”实践活动,洗涤心灵、外化行动,促使社区矫正对象从心底接受矫正、服从管理、转变观念、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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