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人员没有劳动合同吗锐观察丨我是谁的员工?南京劳动部门仲裁一起网约工案

凝妤 健康管理 2024-12-20 3 0

家政人员没有劳动合同吗锐观察丨我是谁的员工?南京劳动部门仲裁一起网约工案

video 网约车司机、外卖员、保洁员、保姆……今天,你我的生活都离不开互联网平台提供的服务。这些不坐班、工作时间灵活、工资按接单量提成、支付结算透明的“互联网+”工种,吸引了不少劳动者加入,他们也被称为新型劳动者——网约工。不过,这个群体中,有一些人处于劳动权益保障的灰色地带,他们没有社会保险,不签劳动合同。最近,南京劳动部门仲裁了一起相关案件。 【网络家政平台克扣工资 签约保姆通过法援提起诉讼】 两年前,许女士在网上看到一家名叫“轻喜到家”的家政平台正在招聘保洁员,便心动应聘了。 许女士告诉记者,平台号称时间自由、有社保、工资还行,努力干能有七八千元,小万把元都可以,只要不怕苦。 2021年10月20日,许女士正式入职“轻喜到家”平台接单,为第三方客户提供保洁服务。许女士说,当时她和“轻喜到家”签订了一份《信息服务协议》。2022年3月29日起,许女士调整为“星保姆”,直到2022年8月,这家公司才和许女士签订正式的劳动合作,缴纳社保。之前家政平台大半年没有为她缴纳社保,许女士并没有太在意,但是在2022年12月,许女士办理离职手续时,她发现公司在工资中克扣了工具费和培训费,她懵了。 许女士算了一下,给平台工作需要工具包,这个要自己付钱,出去学习也是自己付钱。而且,之前半个月没上班,去公司培训,吃喝都算自己的,还收培训费,一来一回,几千块钱就没有了。许女士认为,这笔被收走是不合理的。 工资被扣,今年年初,许女士通过法律援助,向南京劳动部门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和“轻喜到家”在2021年10月20日到2022年12月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许女士的代理律师孙来平说,劳动者要求确定劳动关系,就是为了缴社会保险。当事人还诉求发放她的工资,包括2022年3月份岗位培训的培训费1830元。孙来平律师认为,这是工资的一部分,岗位培训是单位提出的,支付的培训费也应该由单位支出。 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黄阿莹告诉记者,根据信息服务协议约定的内容,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供的是劳务关系。通过对案情审查,双方还是能确认为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网约工不是权益“隐形人”】 许女士和“轻喜到家”,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这一字之差,对于劳动者的权益,却是天壤之别。如果是劳动关系,除工资薪酬外,公司还要缴纳五险一金,在责任事故、工伤事故的赔偿方面,劳动者更有相应的保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从劳动者对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的自主决定程度等几个方面考量,最终确认了许女士和“轻喜到家”存在劳动关系。 仲裁员黄阿莹说,本案中,劳动者所有提供的服务都是通过用人单位派单来完成的,用人单位在比较长的时间内连续给申请人派单,每单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固定的。从这一点来讲,具有比较强的人身附属性在里面。劳动者对每一单服务价格是没办法确定的,所有价格由用人单位来确定的。 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群体极速扩充。根据全国总工会的最新调查,与平台密切绑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网上接单方便快捷,的确提高了服务效率,也创造了就业机会,但“社保谁缴”“工伤找谁赔”的担忧,让网约工的工作并不那么踏实,这两年,新业态引发的劳动仲裁案件持续增加。 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孟四龙说,倡导平台企业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创作更好的发展环境、职业环境。新业态从业者要有证据保全意识,工作中产生的电子证据及时分析。仲裁机构具体案件具体分析,避免形式化的审查,综合考量劳动关系的要素,依法决定劳动关系。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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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妤

这家伙太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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