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证,举报信中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近日,南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澄清正名会,向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员干部等通报对于该单位原副主任李某某的核查结果,并送上澄清正名文件。
今年7月,南县纪委监委收到实名举报,反映该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李某某将孤寡老人申请南洲镇城区内廉租房的诉求拒之门外、利用职务便利让非南洲镇户口的亲戚好友住进南洲镇廉租房的问题。南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全方位深入调查、实地走访,查明情况不属实,并召开专题会为李某某澄清正名。
“在得知被举报时我感到委屈、气愤。今天,县纪委的同志专程到单位为我召开澄清正名会,组织为我撑腰鼓劲,让我很感动,卸下了心头的‘包袱’……”接过澄清正名函的那一刻,李某某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今年以来,南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立足职责定位,坚持“应澄清、尽澄清,谁承办、谁澄清”的原则,紧盯问题线索来源、强化分析研判、做好精准识别,综合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截至目前,已为10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
该县纪委监委把打击诬告陷害与为干部澄清正名一体推进,通过加强与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公安局等单位协作配合,提升研判甄别能力,对于故意造谣、诽谤诬告行为,坚决严厉打击,依纪依法处理,真正让诬告陷害者受到应有惩处,付出应有代价。同时,加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政策宣传引导力度,联动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向群众广泛宣传信访举报知识,引导群众如实进行检举控告,从源头上预防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的发生。
“既要对干事担当者澄清保护,也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等行为。”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干部澄清保护机制,旗帜鲜明为实干者“撑腰”、向诬告陷害者“亮剑”,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姜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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